埃爾門多夫撕破強度測試儀/織物撕裂強力儀適用于沖擊擺錘法(Elmendorf method)測定織物或服裝面料的撕破強力。
測試標準:
GB/T 3917.1 織物撕破性能第1部分 撕破強力的測定 沖擊擺錘法
ISO 13937.1 織物撕破性能第1部分 用沖擊擺錘法測定撕破強力
ASTM D1424 用沖擊擺錘法測定撕破強力(Elmendorf)
JIS L1096 Section 8.15.5,Method D 機織物抗撕破強力測試 擺錘法
JIS L1018 Section 8.16.1,Method A 針織物抗撕破強力測試 擺錘法
測試原理:
試樣固定在夾鉗上,將試樣切開一個切口,釋放處于大勢能位置的擺錘,可動鉗離開固定鉗時,試樣沿切口方向被撕裂,撕破織物一定長度所做的功即為撕破力。
儀器設備:
重錘:A-800g、B-1600g、C-3200g、D-6400g。
模制樣板
調濕和測試環(huán)境:
1.試樣的調濕和試驗應在溫度21±1℃,相對濕度65±2%的環(huán)境下進行;
2.試樣在測試前至少應在上述環(huán)境中平衡4個小時;
3.試樣在調試時不可以層疊放置。
測試試樣準備:
1.經(jīng)(長度方向)、緯(寬度方向)向各取5塊試樣,并使同方向的每個測試樣不包含相同的經(jīng)紗和緯紗。
2.裁取樣品時,若為凈色布,應拆去試樣邊緣的紗線,再放置制樣模板時應使其短邊平行于待測方向相反的紗線。即:若需測試經(jīng)紗,則模板短邊應平行于緯紗;若測試緯紗,則應平行于經(jīng)紗。
3.應在距離布邊至少15cm處取樣,并在裁取的測試樣上用“↑"表明經(jīng)向。
埃爾門多夫撕破強度測試儀/織物撕裂強力儀測試程序:
1.打開設備電源;
2.按照設備操作規(guī)程的要求對設備進行水平調節(jié)及回零處理;
3.選用合適的重錘,使測試結果落在該重錘量程的20-80%的范圍內;
4.根據(jù)標準推薦或客戶要求,選取合適的測量單位;
5.在夾持試樣時,應使樣品處在兩夾鉗的中心位置,并使測試樣的底邊平行于夾鉗的底部并充分接觸。試樣應自由伸展,不得折皺;
6.按照設備操作規(guī)程進行測試操作,并讀取數(shù)據(jù);
7.如測試結果顯示超出測量范圍,則應重復3的步驟;
8.重復以上步驟(1-7),完成經(jīng)緯向的測試循環(huán);
9.若發(fā)現(xiàn)試樣在鉗口滑移或滑脫的現(xiàn)象,應舍棄該次結果并重新測試;
10.若撕裂沿與切口垂直的方向進行,讀取該結果并注明“橫向撕裂";
11.若測試樣的撕裂強力大于設備的大量程,則記錄為大于儀器的大量程;
12.記錄其他任何異常的撕裂情況。
結果處理:
1.分別計算每個方向(經(jīng)向和緯向)讀數(shù)的算術平均值:
若單位為牛頓(N)、千克(Kg)、磅(lbs),保留一位小數(shù);
若單位為克(g)、厘牛(cN),保留整數(shù)。
試驗報告:
1.報告所使用的測試方法,包括編號和年號;
2.報告每個方向的平均測試結果;
3.若撕裂沿口與切口垂直的方向進行,則報告該結果并注明“橫向撕裂";
4.若測試樣的撕裂強力大于設備的大量程,則報告為大于儀器的大量程;
5.若發(fā)生試樣在夾鉗處滑移或撕破偏離切口方向的情況,則應舍棄這些數(shù)據(jù);
6.如果五次測試有三次或三次以上結果被舍棄,則應作出說明。
留言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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